《江蘇省城鎮體系規劃(2015-2030年)》7月經國務院同意,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。根據該《規劃》,至2030年,我省城鎮化水平將達80%左右,城鎮人口約7200萬;將形成2個特大城市,城市發展摒棄“一味貪大”思路,更追求質量和內涵。作為省本級“多規合一”的空間規劃,《規劃》實現全省城鎮、交通、生態保護、重大基礎設施的空間一張圖,是指導全省城鎮化空間布局的法定依據。
引人注目的是,在質量和內涵要求下,我省城市等級規模展開重組。至2030年,全省共將形成2個特大城市、15個大城市、12個中等城市、28個小城市和540個鎮的城市等級規模體系。2個特大城市將是南京和蘇州;15個大城市是無錫、常州、徐州、南通、連云港、淮安、鹽城、揚州、鎮江、泰州、宿遷、江陰、昆山、常熟和張家港。
這與2012年時我省提出的城市等級規模體系目標已有所不同,當時我省曾提出,到2015年全省將形成11個人口超百萬的特大城市、8個大城市、35個中等城市、7個小城市、730個鎮;到2030年,鹽城、鎮江、泰州、宿遷、常熟、張家港也將躋身特大城市行列。
“去年11月20日,國務院下發《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》,新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,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。在這一通知下發前,我省共有10個特大城市,而對照城市規模劃分新標準,從現狀來看,全省57個城市中,大城市以上城市共10個,其中特大城市只有南京。”參與《規劃》編制的省城鎮化和城鄉規劃研究中心副主任陳小卉說。
7月29日,《蘇州城市總體規劃(2007—2020)》實施評估專家咨詢會上透露出消息,蘇州將按500萬人口以上特大城市標準探索總體規劃編制改革,探索500萬以上特大城市用地布局的規劃、表達和管控方法;探索公共中心體系構建和公益性服務設施布局、基層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配置的方法和措施;探索城市更新(包括生態修復、城市修補、工業用地更新等)的規劃方法。 新華日報